故事很简单,甚至都没有情节,就是五六个大学教授在一幢房子里听主人讲一个他已经活了一万多年的故事。
但是简单的故事却设计了好多精彩的桥段:
故事的人物背景设计为哈佛大学的人类学、病理学、生物学教授和文物鉴定专家,这种设计为他们各种浅显却又高深的交谈成为一种可能。
主人公没有任何原因决定离开哈佛,搬家到很远的地方。几个办公室好友一起到他家小聚送别时,他已经开始大搬家,因为搬家,一个教授发现了一副同梵高同一时期,仿造的几乎没有任何瑕疵的“赝品”,而另一个教授则发现了一块儿新石器时代的石刀,第三个教授在不经意说了一句,“约翰,十年了,你的容颜几乎没有变化”……这些无意间的发现和冥冥中的巧合让故事的气氛变得有些神秘。好友们想要知道主人公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决定离开,主人公约翰在经历了极大的思想斗争后,告诉他们,自己是一个新石器时代就出生的人,经历了万年多的变迁,走到今天,因为容颜不老,所以只好每十多年就迁徙一次,从而逃避越来越多的质疑。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在讨论宗教这个话题的时候,他承认,自己曾经就是耶稣。只不过他自己创立的教义经过数千年的变迁,无数人的演绎,与他的初衷已经背离颇多。这个论断引起了有着虔诚信仰的女教授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这一段让我等没有信仰之辈实在是难以理解——她认为约翰在亵渎耶稣,她也无法相信约翰讲述的圣经历史)。
最后,约翰发现他们无法相信自己的讲述,只好打圆场说“故事就此结束”,仅仅是个故事而已。几个教授带着复杂却又释怀的心情先后离开了家,最后走的病理学家却无意中发现约翰正是他小时候的老师!(这个病理学家已经60多岁,而约翰的容貌不过40左右),病理学家由于激动心脏病发作死亡。约翰悄然选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