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事去看房子。独自回来,走了很久的路。
变天了,天色由淡蓝变成铅灰,冷风肆虐。终于变得象个冬天的样子,手指裸露在风中,冰凉的,行人比往常少了很多,且都行色匆匆。
走到脚发酸,犹豫着要不要打车,可看看自己已经走了那么远,不想放弃,只有往下接着走.很快,暮色四合,街灯变得辉煌,经过的行道树是深桔色的,不知道当春天到来,会不会变成绿色?一路走来,还有女孩只穿件T衫和薄毛衣,真是美丽冻人。
走得有些热了,犒劳自己没有去打车,去多柏思买了个提拉米苏蛋糕;路过报亭,买了喜欢的《女友》杂志;晚饭吃了三个狗不理,一碗酸辣馄沌。路过水果店,果香扑鼻,色彩诱人。好心情就这样来了。
只要一点点改变,日子,就鲜活了。有一点小小不幸,就是吃得有些多了:)原来快乐,也是不能纵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