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遇到初中同学,高中也有两年同班。
很高兴遇到他。
我说我还记的他,很高,蛮帅的。也八卦的对他说,我还记得初中时,有帮他给一女生递情书,他说恩,高一时,他的成绩不错,尤其是语文,高二时,他问我课本上我们没有学到的姜夔的《扬州慢》的感受,我曾对他说过这是我最喜欢的词。尤其是“渐黄昏,清角催寒,都在空城”。

毕业相片中没有他,高二时不记的他是转文科还是转学校了。

但一直记的他,因为他喜欢的人是我初中好友,当全班女生都不理我时,只有那女生会一个人会理我的好人,特别感谢她,于是当他让我帮他的日记给好友时,我很震惊,那时是初三,一个我们言行无忧的时候。当时也特别感动,他的我朋友的细致用心。
我记得那是晚上,一本硬壳的日记本。

高一时,我们也谈及我的朋友,他蛮沉默的,有一点忧伤,于是,我再也没有谈及这个话题。

今天和朋友玩了很久,安静下来。上了QQ,发现他仍在,于是说几句旁外话。他的flash。

放着音乐,是约翰 丹佛《Today》

约翰 丹佛像是在唱着昨天的语调唱着今天。我没有怎么看歌词。

不知他近况如何,这些都不重要,
原来我们都是从昨天走到了今天的人。

我们不懂他人的忧愁与喜乐。

他人不懂自己的喜乐与忧愁。

生活都只要求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