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朋友聊天时,朋友又一次的提醒我,不能再像现在这样,一个人没有目标的浪费青春,应该是找个人一起生活的时候,并且提醒我这样下去会“变态”的,“变态”?是有点,都老大不小了还在疯狂的收集着各色流行音乐、电影,以及相关的周边产品,如果我能把这种热情带到那个什么上,就不会整天听除了我的衣食父母以外的朋友们的善意提醒,也不用逼着自己去参加各式各样的“相亲PARTY”(明知道这样不会有什么意义而且极度无聊但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可能去)。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已经“变态”了,只不过和一般变态的伤害对象不一样而已。
   昨天我还作了件变态的事情,最后一只纠缠我的“耗子”总算落网了,被结结实实的粘在粘鼠板上,处理它成了件头疼的事,实在不擅长“杀生”,但我还是杀了,可怜的还在动的生命被我压在石板下,活活踩死,不描述了,太变态了,而且恶心,想到前段时间的“虐猫”事件,我和他们比只能算是小小小变态。
   今天打算再变态一把,骑车去淘碟了,应该会有点收获,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