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我看到一只小狗,一下子就被它迷倒了。它有黄白相间的毛发,身长也就20厘米左右吧,顶着一个爆炸头,身上穿着一个绿色的紧身毛背心,显得身体很小,头很大,像长江七号。俄地神呐!它瞪着一对圆圆的眼睛看着我,然后低头舔我的黄色皮鞋,然后它溜达了几步,在地板上拉了一陀大便,哈哈哈。据说它的爸爸是吉娃娃,妈妈也就长它这样。我拿出手机给它拍照,它的主人说:“这么丑还要拍照啊!”可是它一刻不停地动,我的手机拍不出好效果。边上的人说:“我觉得它可以去参加吉尼斯比赛,最丑的狗。”人和人的审美观差别为什么这么大呢?我觉得它是我见过最喜欢的小狗,其他的很多小狗也很可爱,但是长大了都变丑了,而它不会长更大了。我就喜欢这样大脑袋小身体的小小狗。吉娃娃长得皮包骨,脑袋不够大,我就不喜欢。

超叔说小狗很凶的,而且面对高大的人,心理上会有阴影,所以还是养大狗好。所以今后他养大狗,我养我的小狗。希望大狗温柔地对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