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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音乐
只是在凌晨两三点出演
声嘶力竭地喊唱
在嘲笑熟睡的人们
哦!哦!
夜生活真美好
你们太没情调

有一种音乐
被一类人演唱
极限的伴奏中
有酒精的爆发
有尼古丁的欲望
嘈杂、喧闹
五音不全
陡然
听到黔之驴在窃笑
我有了追星族
到处被人在模仿

有一种音乐
经常被群体演唱
大庭广众之下
口哨巡回穿插
有哭笑附庸风雅
有国骂随时爆喝
啤酒瓶的抛物线舞姿
被终结于其里卡插……

有一种音乐
只能在凌晨两三点表演
声嘶力竭地喊唱

天那……天那……天……
拯救我崩溃的神经吧!
不然……?
法庭上见!
注册我的睡眠时间
为音乐的肖像权而战

 

 

 

           音乐

        请注册我的睡眠

posted @ 2008-05-29 18:48 肖峰 阅读(31) | 评论 (0)编辑 收藏
我最喜欢的酒 ~~ 杰克-丹尼

好多夜晚
都是酒陪我度过的
我喜欢喝酒
也喜欢去弄清楚酒的相关历史
但是,每次都搞不清楚
因为我醉了

我喜欢喝酒
各种各样的酒
只是想品味一下
第一次喝过杰克-丹尼后
我爱上了她
她是我最喜欢的酒

我最喜欢的酒
是杰克丹尼
在从珠海开始的
然后过度到了广东

我喜欢醉
真的
如果一种酒不能带给我醉的感觉
我就不去选择那酒
因为会醉,我才去选择
所以,我对酒是有目的的

每个人都会在酒精里发生一些故事
我也没有错过这个节目

我是凡人
我喜欢喝酒
爱上杰克丹尼
因为在珠海的时候
一个夜晚
一个年轻的吹着暖风的夜晚
这种酒给我的历史增加了一个故事
唯美,却悲哀

于是,我爱上了这酒
就再也不肯放开了
我还爱上了别的酒
但是没有这种酒来的强烈和长久

我坚持爱着这种酒
我坚持着
每天,我都会在背包里
放一个小酒壶
能装好多酒的那种酒壶
够我醉一回的

酒,夜晚
根本是分不开的
所以,写下来你和酒的故事

还是因为刚才说的
酒,和夜晚
本来就是在一起,分不开的
本来也没打算要分开啊
你说呢,呵呵

posted @ 2008-05-29 14:54 肖峰 阅读(84) | 评论 (0)编辑 收藏

The Road Not Taken                未选择的路

这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诗中,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道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用比喻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秋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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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on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黄树林中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孤独的我久久伫立
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看它隐没在林中深处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路
平直依然 或许更值得
因为它芳草茵茵 未经践踏
若有过往人踪
路况也会相差无几
那天清晨 两条路皆覆满枯叶
未留下足迹的污痕
呵 原来的路留待日后吧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posted @ 2008-05-28 20:38 肖峰 阅读(84) | 评论 (0)编辑 收藏
陈凯歌赞美周迅是“一个很好的心灵沟通者”

 

 

 

 

周迅是江南女孩,上学时在杭州艺校学习民族舞蹈。199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谢铁骊导演从一本挂历中发现了周迅,几经周折找到这个看似有点神秘的大眼睛姑娘。那时的周迅并不知道拍戏是怎么回事,怀着成为大明星的梦想,凭着一股子冲劲就开始闯北京。虽然周迅只在《古墓荒斋》出演了一个小配角,可她丝毫不在意。时隔三年,当谢衍导演拍《女儿红》时,需要一个伶俐的江南小妮,剧组恰巧又在一本书的封面照片上看中了这个小姑娘。从此,不到20岁的周迅正式从影,相继参加了《女儿红》、《风月》、《荆轲刺秦王》等电影的拍摄。
遗憾的是,在这些叫好又叫座的电影中,周迅都不是主角。不过,周迅仍以其轻灵淡雅的江南气息、朴实清新的演技成为独特的“这一个”,再加上她生得玲珑娇小,一下子脱颖而出。所以,当电视连续剧《大明宫词》中,这个大眼睛姑娘幸运地成为少年太平。一时间,将古灵精怪的少年太平完美演绎出来的周迅风头盖过女主角陈红。
此后,周迅一发而不可收。从《人间四月天》、《像雾像雨又像风》、《橘子红了》一路走来,让观众记住了林徽音的清丽,杜心雨的灵秀,秀禾的沉静……
对于自己的表演,周迅坦承她是以另类气质取胜,因为“以前没学过表演,没上过戏剧学院,所以表演不是‘学院派’,比较自然、着重感觉。”

~周迅的明星档案~

姓 名:周迅
英文名:Jue
出生日期:10月18日
星 座:天秤座
身 高:160cm
体 重:41kg
嗜 好:看VCD
最喜爱的音乐:好听的
最喜爱的歌星:随时会变
最擅长的乐器:无
最喜爱的舞蹈:民族舞
最喜爱的电影:让我感动的
最喜爱的食物:辣
最喜爱的颜色:黑、蓝
最喜爱的饰物:手镯、眼镜
最喜爱的运动:跑步
最爱的动物:考拉熊
最喜爱的刊物:时装、杂志
最喜爱的国家:中国
最难忘的事情:开心的笑
最讨厌的事:欺骗
最喜爱的事:互相理解
最大的愿望:生活愉快
座右铭:顺其自然

在她身上显现出是独特的气质和超凡的灵气

她向人展示了良好的艺术感觉和极大的可塑性

爱她,请记住她:Jue

posted @ 2008-05-28 18:33 肖峰 阅读(57) | 评论 (0)编辑 收藏

message博主的小纸条

亲爱的读者,你们好,欢迎来到我的博客空间。我在这里存放了自己喜欢的人物,故事和其他的杂碎之物。我不会PS,也不太懂网页制作,但却对这些很感兴趣,所以便小弄一下。因为时间有限,很可能不会经常更新,不过有热情就好,毕竟喜欢才是最美好的嘛~

小提示:最好使用IE或遨游浏览博客内容

posted @ 2008-05-28 18:11 肖峰 阅读(44) | 评论 (0)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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