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6-10-15 12:08
Ada 阅读(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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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惠州参加表哥喜宴,早上在老公单位门口的小食店点了一碗白粥、一条油条、一个肠粉,总价3.5元。吃完老公在旁边的小店买了包烟,我走过去看看怎么回事,然后我和老公两个人大摇大摆地走了,就在小食店老板和老板娘眼皮底下,谁也没想到要买单的事。后来在公交车上,我忽然想起刚才好象吃了个霸王早餐,晕……估计那个时候老板娘也正在纳闷今天早上怎么碰到两个无赖了。
晚上10点半,终于拖着疲倦的脚步回到老公单位,经过小食店门口,我猛然想起早上的单还没买,赶紧走过去,诚惶诚恐地跟老板娘说早上吃霸王餐了,嘿,这老板娘的两只眼立即咪成了一根线,脸上的笑容那个温暖啊!感觉我在做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好事,付帐时,我心里有了一种大无畏的感觉,嘿嘿,我是个好孩子。